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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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
第九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专业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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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 |
附件: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第26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委托至济南、青岛、烟台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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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 |
附件2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第33项:委托淄博市、东营市、滨州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10个设区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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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 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资产;
2、 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3、 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 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简单变更、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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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份 |
2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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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样表下载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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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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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简单变更、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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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份 |
2 |
必要
|
无 |
样表下载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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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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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首次申请、增项、升级、延续、换证、简单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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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份 |
2 |
必要
|
无 |
样表下载
|
暂无
|
20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扫描件(简单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
|
1 |
0 份 |
2 |
必要
|
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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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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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式 网上提交。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临沂市),注册账号后,在平台内提交申请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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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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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申办事项后,对申办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资料不齐、不符合规定要求的,3日内退回申请,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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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或材料补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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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企业申请事项后,按法定程序和标准办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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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事项予以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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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陆临沂市电子证照公共服务平台(http://60.213.41.186:8899/icity/public/index)下载电子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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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送达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资质申报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不限时限 |
请审查 |
企业 |
企业 |
员工 |
企业 |
受理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0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
赵振宇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科员 |
工程许可科 |
审查与决定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0个工作日 |
企业申请事项予以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 |
崔维刚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科员 |
工程许可科 |
邮寄 |
无 |
不计入承诺时限 |
证书邮寄 |
赵振宇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科员 |
工程许可科 |
暂无法律救济
无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三)施工劳务资质;(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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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常见问题
回答:
https://www.mohurd.gov.cn/ztbd/zyglgd/zyglgdspzlbzsm/201510/20151030_211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