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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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1491900101 实施编码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19001
实施主体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12414.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3
服务对象 1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1 办理形式 2,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 8 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1 楼综合受理B01-012 窗口
咨询电话:0539-8600620
咨询网址:https://www.sdggzp.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业务服务区B01-012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打烊);双休日、节假日9:00-16:00(午间不打烊)  
实施主体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 暂无
基本编码 37201491900101 实施编码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1900...
事项版本 12414.0 事项状态
办理结果名称 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1,2,3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实施主体性质 1 行政相对人
法定办结时限 征收种类
权力来源 1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暂无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 8 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1 楼综合受理B01-012 窗口
咨询电话:0539-8600620
咨询网址:https://www.sdggzp.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业务服务区B01-012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打烊);双休日、节假日9:00-16:00(午间不打烊)  
实施主体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201491900101 实施编码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19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1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1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2,1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1,2,3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 8 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1 楼综合受理B01-012 窗口
咨询电话:0539-8600620
咨询网址:https://www.sdggzp.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业务服务区B01-012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B01-012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打烊);双休日、节假日9:00-16:00(午间不打烊)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查看原文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查看原文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发〔2004〕35号 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查看原文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700号 第十五条 第一款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 (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查看原文
《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社部发〔2018〕77号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相关扶持政策受理; 二、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见习岗位等信息发布; 三、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四、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五、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六、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失业登记等事务; 七、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九、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查看原文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发〔2004〕35号 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个人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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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结 0 数据入库 盖文斌
审核 发布的求职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0 发布的求职信息符合相关规定,允许发布;不符合规定,不允许发布并告知原因。 盖文斌
受理 是否为注册用户 0 注册用户允许发布求职信息,非注册用户提示注册后发布求职信息 盖文斌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网站无法登陆怎么处理?
回答: 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531-51788376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