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
基本编码 | 37201492100201 | 实施编码 |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21002 |
实施主体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17.0 |
事项状态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公示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
送达方式 | http://103.235.153.105/sdjyweb/index.action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3 |
服务对象 | 1 |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 ||
是否收费 | 0 | 办件类型 | 1 |
通办范围 | 7 | 办理形式 | 1,2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0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台 咨询电话:0539-8600721;0539-8607203 咨询网址:http://askrsj.linyi.gov.cn/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业务服务区综合受理B01-B012窗口(综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打烊) | ||
实施主体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201492100201 | 实施编码 |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2100... |
事项版本 | 12417.0 | 事项状态 | |
办理结果名称 |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 送达方式 | http://103.235.153.105/sdjyweb/index.action |
行使层级 | 2,3,4,5 |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行政相对人 | |
法定办结时限 | 征收种类 | ||
权力来源 | 1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暂无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台 咨询电话:0539-8600721;0539-8607203 咨询网址:http://askrsj.liny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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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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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业务服务区综合受理B01-B012窗口(综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打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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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基本编码 | 37201492100201 | 实施编码 |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21002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1 | |
事项版本 | 12417.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1 | 通办范围 | 7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0 | 办理形式 | 1,2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http://103.235.153.105/sdjyweb/index.action |
行使层级 | 3 | 权限划分 | 2,3,4,5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台 咨询电话:0539-8600721;0539-8607203 咨询网址:http://askrsj.liny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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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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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业务服务区综合受理B01-B012窗口 窗口编号:B01-012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打烊)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8年12月14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查看原文 |
《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 | 人社部发〔2021〕80号 | 一、总体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三)提升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覆盖面。切实承担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职能,凡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或户籍地或参保地或就业地)进行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失业登记。对处于就业状态的,由用人单位同步申请办理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和用工备案登记。将登记失业人员作为就业帮扶重点对象,落实联系责任、帮扶责任,对登记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查看原文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8年12月14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查看原文 |
《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 | 人社部发〔2021〕80号 | 一、总体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三)提升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覆盖面。切实承担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职能,凡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或户籍地或参保地或就业地)进行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失业登记。对处于就业状态的,由用人单位同步申请办理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和用工备案登记。将登记失业人员作为就业帮扶重点对象,落实联系责任、帮扶责任,对登记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 查看原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部门核发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审核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 | 1 | 办理失业登记 | 徐廷锋;马瑞玲 |
申请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 | 0 | 受理失业登记 | 徐廷锋;马瑞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