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2 |
---|---|---|---|
基本编码 | 37201495200101 | 实施编码 |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52001 |
实施主体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14.0 |
事项状态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公示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
送达方式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3 |
服务对象 | 1,2,3,4,5,6,9 |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 ||
是否收费 | 0 | 办件类型 | 2 |
通办范围 | 办理形式 | ,2,1,3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1 | |
网办深度 | 2 | ||
本事项支持 | 1,2,3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业务服务区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台(县区职工可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0539-8600721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业务服务区B01-B12综合受理窗口(县区职工可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保综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午间可预约) | ||
实施主体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201495200101 | 实施编码 |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5200... |
事项版本 | 12414.0 | 事项状态 | |
办理结果名称 |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 送达方式 | |
行使层级 | 2 |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 |
实施主体性质 | 2 | 行政相对人 | |
法定办结时限 | 征收种类 | ||
权力来源 | 1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暂无 |
网办深度 | 2 | ||
本事项支持 | 1,2,3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业务服务区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台(县区职工可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0539-86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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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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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业务服务区B01-B12综合受理窗口(县区职工可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保综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午间可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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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基本编码 | 37201495200101 | 实施编码 |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52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2 | |
事项版本 | 12414.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1,2,3,4,5,6,9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1 | 办理形式 | ,2,1,3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
行使层级 | 3 | 权限划分 | 2 |
实施主体性质 | 2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 ||
网办深度 | 2 | ||
本事项支持 | 1,2,3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业务服务区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台(县区职工可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0539-86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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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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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业务服务区B01-B12综合受理窗口(县区职工可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窗口编号:B01-B12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午间可预约)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4年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1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十六条 第一款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第十七条 第一款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工伤职工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查看原文 |
《山东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鲁人社规〔2017〕4号 | 第三条 省和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开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适用本规程。 | 查看原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的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患职业病的职工,应当提供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存在精神障碍的应当提供有效的精神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治疗材料;其它能反映伤病情的音视频材料等 | 4 | 1 份 | 1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医疗机构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1 | 1 份 | 1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办理点领取或网上下载 |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另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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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份 | 1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机关、人社部门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申请受理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准确、病历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 3 | 出具申请材料收讫告知书 | 盛鹏、黄自鹏、赵晓嵩、任传玉 |
现场鉴定 | 身份信息准确无误、专家组意见客观公正 | 7 | 形成专家组意见 | 盛鹏、黄自鹏、赵晓嵩、任传玉 |
结果反馈 | 鉴定结论准确、送达及时 | 20 |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并及时送达 | 盛鹏、黄自鹏、赵晓嵩、任传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