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对汽车经营者在向消费者交付汽车的同时未交付车辆合格证等资料的处罚


   
承办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实施主体性质 3
基本编码 370231128000 实施编码 11371300mb2860135m3370231128000
实施主体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版本 10.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3
服务对象 1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9-597761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9-597760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处6号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 受理时间: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实施主体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基本编码 370231128000 实施编码 11371300mb2860135m337023112800...
事项版本 10.0 事项状态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0
实施主体性质 3 行政相对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定办结时限 征收种类
权力来源 5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暂无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9-597761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9-597760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处6号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
受理时间: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实施主体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基本编码 370231128000 实施编码 11371300mb2860135m3370231128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0.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3 数量限制 0
权力来源 5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9-597761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9-597760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处6号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立案 是否涉嫌违法 15个工作日 是否立案 赵继顺、吴清华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执法员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调查 依法进行 90个工作日 调查终结报告 赵继顺、吴清华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执法员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案件审核 (一)是否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四)定性是否准确;(五)适用依据是否正确;(六)程序是否合法;(七)处理是否适当。 10个工作日 (一)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案件,同意案件处理意见;(二)对定性不准、适用依据错误、程序不合法、处理不当的案件,建议纠正;(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补充调查;(四)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王福义、赵金惠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案件核审员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行政处罚建议审批 全面审查 是否批准 张俊平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 党组成员 局领导
告知 告知 赵继顺、吴清华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执法员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决定审批 全面审查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五)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张俊平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 党组成员 局领导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吗?
回答: 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