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
基本编码 | 37201491800201 | 实施编码 |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18002 |
实施主体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21.0 |
事项状态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公示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受理 |
送达方式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3 |
服务对象 | 2,4 |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 ||
是否收费 | 0 | 办件类型 | 1 |
通办范围 | 办理形式 | 2,1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0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7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B07-08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9-8615115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B01-12号窗口(综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午间不打烊) | ||
实施主体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201491800201 | 实施编码 |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1800... |
事项版本 | 12421.0 | 事项状态 | |
办理结果名称 |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受理 | 送达方式 | |
行使层级 | 2,3 |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行政相对人 | |
法定办结时限 | 征收种类 | ||
权力来源 | 1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暂无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7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B07-08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9-861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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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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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B01-12号窗口(综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午间不打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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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基本编码 | 37201491800201 | 实施编码 | 11371300004448355A3372014918002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1 | |
事项版本 | 12421.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2,4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0 | 办理形式 | 2,1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
行使层级 | 3 | 权限划分 | 2,3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受理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7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B07-08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9-8615115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3楼301网站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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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B01-12号窗口 窗口编号:B01-12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午间不打烊)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 | 人社部发〔2021〕112号 | 第十二条 第一款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规定接收符合条件的人事档案、学生档案,形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并以适当形式明晰与流动人员、存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款 流动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个人账户;存档单位工作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单位集体账户。 第三款 存档单位注销集体账户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配合转递相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或调整为个人账户存档。 | 查看原文 |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 | 人社部发〔2021〕112号 | 第六条 第一款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 查看原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部门核发 |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书 | 1 | 1 份 | 1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新开户单位出具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 | 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申请书要素齐全、意思表述明确,符合我处管理范围,单位制度齐全管理规范…… | 1 | 1、符合规定的签订开户协议;2、不符合规定的告知不通过并解释原因。 | 崔睿杰 |
审核 | 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申请书要素齐全、意思表述明确,符合我处管理范围,单位制度齐全管理规范…… | 0 | 1、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2、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告知经办人原因。 | 于玲玲 |
申请 | 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申请书要素齐全、意思表述明确,符合我处管理范围,单位制度齐全管理规范…… | 0 | 1、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审核通过;2、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告知经办人原因。 | 龚殿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