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处罚


实施主体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方式
基本编码 370206004000 实施编码 11371300004448611T3370206004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7.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 1^3^2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结果名称 对提供虚假技术信息或者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行为进行处罚 办理结果类型 30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1号府佑大厦A座25楼2512室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
咨询电话:0539-757002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1号府佑大厦A座25楼2505室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703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1号府佑大厦A座25楼2512室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
窗口名称: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科学技术部 2000年2月国家科学技术部令第63号 第二十条:“对于订立假技术合同或者以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查看原文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 山东省人大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提供虚假技术信息或者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由原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撤销认定登记证明;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立案 是否确有违法行为发生嫌疑 5个工作日 立案 案件承办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调查取证 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核实行为是否违法及情节轻重。 案件承办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 临沂市科技局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技局
案件调查终结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填写规范、完整、清晰。 10个工作日 形成调查意见,《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承办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听证 核实是否违法行为。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是否达到听证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案件承办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决定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机关负责人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送达 按法定程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7个工作日 按法定程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件承办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是否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案件承办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结案与备案 结案审批表填写规范、完整,案件资料齐全装订归档,一案一档。 10个工作日 结案并备案。 案件承办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执法人员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1: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要如何处理?
回答: 依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