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社会保险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010年10月28日公布,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法律】《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010年10月28日公布,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章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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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
【法律】《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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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
【部门规章】《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第二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检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一)当事人可能对证据采取伪造、变造、毁灭行为的;(二)当事人采取措施不当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三)不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以后难以取得的;(四)其他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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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审查 |
根据案情确定 |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决定实施强制措施 |
武长英;王兆海 |
临沂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科长;支队长 |
案审科 |
实施 |
根据案情实施强制措施 |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实施强制措施 |
武长英 |
临沂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科长 |
案审科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1:
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法律依据?
回答:
1.【法律】《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010年10月28日公布,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章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2.【法律】《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3.【部门规章】《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第二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检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一)当事人可能对证据采取伪造、变造、毁灭行为的;(二)当事人采取措施不当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三)不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以后难以取得的;(四)其他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情形的。